今日我因工作關係進入大都會公交大廈進行調查,喺大廈外嘅噴水池見到一名30歲左右流浪女子攞池水正幫兩名7歲左右嘅女孩擦身。之後呢個女人帶住兩個細路過對面馬路男子監獄嘅後巷,我知道果度係三不管嘅賣淫之地。我當時即刻 mine shock,我唔能夠接受一個社會有呢啲事發生,我更加痛恨自己冇能力幫助果兩個小妹妹。呢件事又勾起我唔好嘅童年回憶,當年我細細個就立志要成為共產黨員,捍衛共產主義理念,讓烏托邦喺中國實現。我嘅言行表現都受到學校表揚同稱讚,有日我同幾位撈頭幹部子女同行去東山百貨大樓。見到有個乞兒餓到起唔到身半瞓喺道問人要錢,佢見到我身上帶有水壺,就問我攞啖水嚟飲。我唔但只畀水佢仲畀曬我身上啲錢過佢,我問佢叫咩我會搵人嚟幫佢。但我啲撈頭同學就同我講:“別管他,活該,讓他死。” 呢件事對我打擊好大,直接影響到後嚟我同共產黨撈頭嘅決裂。
而家諗返嚟都怪我有多愁善感呢個弱點,先至會上共產黨嘅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