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10, 2011

轉帖: 曾志豪 過橋抽板

信報 2011年8月11日

還記得劉志堅警長嗎?為了處理在中環行人天橋示威的雞苗販子,不幸失足墜橋死亡。

事後政府高層對示威者口誅筆伐,例如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便說,劉志堅的意外,突顯表達意見需要和平理性有序。激進示威者影響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十分不負責任。

部分傳媒甚至網民,都藉機批評「教唆」雞苗示威的陳偉業,認為等於間接累死好警長。在那段「風聲鶴唳」的日子,誰人譴責示威者,便等於伸張了公義;誰人膽敢說一聲「其實警長之死都唔關示威者事」,誰便是冷血不負責任。

那段時間,大家都認定,「警長如果不是為了救你個示威者,點會跌死?」因為那個時候,政府要借警長之死來打壓「不負責任的激烈示威行為」,所以警長被捧成英雄。

然後英雄突然就過氣了。報道指,劉志堅警長的家屬近日向政府申請「向捨身救人者家屬提供經濟援助計劃」,誰知當局認為劉志堅事發時動機並非救人,不符合評審準則,建議拒絕批出援助款項。議員接受查詢時,亦指「雖然這是一宗意外,但希望政府能酌情處理」云云。

真是笑話了,事發時把警長捧上了天,「為了救人而跌死」;事發兩個月,又突然把英雄拉下神壇,「這只是一宗意外」,「動機不是為了救人」。

若當局認為警長之死不是為了「救人」,那當日自責得跪地哭求原諒的示威雞苗販,豈非say錯sorry?原來,這只是一宗意外,原來,警長爬上天橋不是為了「救人」,莫非他是去「探人」,探下個示威者?

原來一切都是為了政治,警長成為政府打壓示威者的工具,任務完成,光環消失,便由「殉職英雄」,變回「一宗意外」。這個結局,也真是令人,太意外。